被雷到……

Xania 发表于 2008-02-25 03:13:22

在“一步之遥”看文。看见一篇文被加了精,点来瞧瞧。越来越不知道,好同人和烂同人的界限在哪里。以前我以为写得严肃点,Bug少点,情节安排的紧凑点,感情细腻点就算是好同人了。BE或者HE无所谓,至少不是个标准。不过我很不容易被雷到,习惯于居高临下就这点好处,你什么时候见上帝给雷得外焦里嫩?反而是见到一些写得好的文我会郁闷自己这些年活到狗肚子里了。

可这篇文却着实雷得正经。情节大概是这样的:
吴哲和袁朗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爱,然后上床,平平稳稳一路过来都很正常。中间穿插着一些训练出任务什么的,总之是一篇看过就忘的长篇吧。硬要说有什么特别也就是袁大狼和吴小哲在这里边比较喜欢思想交流,不是为说话而说话,为的是得出一些结论。其实这个不大符合《士兵》的感觉,那里头人阐明观点都不靠语言的……爷们儿应该这样。这样一直进展到了中流。二位军官感情稳定,性生活和谐。我就想:这后面好几十K都写的什么啊?一看,好么。原来这二位心念战友,先忧后乐,看其他战友都孤身一人挺可怜的就想给他们都介绍一下。俩人还交流怎么帮成才和许三多挑破这层窗户纸呢——(下面是引用,没人来我这儿,所以我也不怕得罪人)

【 袁朗叹了口气,直接问:“吴哲,你是不是想帮他们?可是,你觉得我们真的是在帮他们?”
    ……
    “我……你……”吴哲完全没有想到袁朗会在这个时候放开手,尤其是在他把危害一层层完全剥去外壳展现在自己面前后放开手,   放的那么干脆,完全交由自己来决 定,可是这个决定却无比艰难。帮,对四个人而言也许都是很危险的事;不帮,就这么看着自己的亲密队友永远活在云里雾里,然后有一天醒悟了,却只能悔恨哀 号。帮还是不帮,阴沉沉的天,因为风大还带着点寒意,可是吴哲额头上的汗却一颗颗流下来,袁朗把一切看在眼里,但还是袖手站在一边。袁朗知道自己在逼吴 哲,可是这次就是要逼他,逼他认真考虑事情,不管是自己的事情还是别人的事情。】(《一切不只在一起》by那珈)

我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个比喻,可跟WMQ大人的著名比喻相媲美:
好比一个人在吃饭,看见别人没吃,问一句:“哎,XX你吃不吃饭?”这很正常。
但如果明明自己吃的是屎,看见别人没吃,还要问一句:“哎,XX你不来一口?”就匪夷所思了。

只有当这个吃屎之人已经把屎当成了家常便饭,才会有此一问。所以我怕的其实不是《士兵突击不设防》,而是《不设防》式的思维,用严肃的笔触写了出来。隔夜饭都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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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那珈
    2008-02-27 14:12:15 匿名 218.94.*.*

    一个朋友给了我网址,很遗憾雷到您,说来这篇文我自己也觉得肉了点,两人语言交流过多,您说的有道理,我认真听取,并想想接下来如何改,谢谢。


  • 2008-02-27 23:59:41 匿名 84.61.*.*

    ……真想不到!!!!

    唉。老没正经的嘴贱!!
    后来想想,我的感觉是:严肃文不能有1个以上CP,也最好别出现啥硬伤;搞笑文随便,多少CP都无所谓,而且根本谈不上硬伤。
    最后说一遍:请原作者纯当我是放屁


  • 那珈
    2008-02-29 08:58:50 匿名 218.94.*.*

    呃,这个CP多也是没办法的,因为还要和《我在他们身边》相呼应。话说,硬伤是什么,我是来吸取教训的


  • 2008-03-01 20:18:50 匿名 84.61.*.*

    这篇文没啥硬伤,说硬伤什么的,不是说的这里——

    我下了《我在他们身边》看,应该还不错——会是个可爱的qm文吧?

    写文章不容易,我在这里嘴贱却非常方便,希望作者别介意。


  • 蛤蟆骨朵
    2008-03-01 22:22:37 匿名 220.207.*.*

    既然作者大人都过来了,容我指出一个小问题:
    ----------
    隔着门,成才的声音不怎么清楚,但勉强还是能听到,于是他们听见成才说:“……在一个法治社会,只要法律不禁止,人们就可以从事某种行为。同性恋的权利蕴涵在宪法的人身自由权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自由权利,是理直气壮的、堂堂正正的、站得住脚的权利。你无端侵害别人的宪法权利,属于对他人意识形态的无理管制,是专制时代的延续,散发着浓烈的陈腐味。所以,你的行为是——违宪!”
    --摘自<<一切不止在一起>>
    ----------------

    叶臻以冷冽的声音说道:“在一个法治社会,只要法律不禁止,人们就可以从事某种行为。同性恋的权利蕴涵在宪法的人身自由权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自由权利,是理直气壮的、堂堂正正的、站得住脚的权利。你无端侵害别人的宪法权利,属于对他人意识形态的无理管制,是专制时代的延续,散发着浓烈的陈腐味。所以,你们的行为是……”


         “违宪!”叶老师干脆利落地给这起大二学生宿舍斗殴事件定了性。
    ---摘自<<不疯魔不成活>>

    -----

    个人以为,语言是展现文章主旨的工具,而不是卖弄的手段.


  • 那珈
    2008-03-03 09:45:25 匿名 218.94.*.*

    呃,我不是有在回帖里面说,我是叶老师的粉?


  • 蛤蟆骨朵
    2008-03-03 19:52:43 匿名 220.207.*.*

    好、好吧……


    (话说我不混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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